今天教育文化委員會邀請到文化部長鄭麗君進行業務報告,質詢中提出幾個問題向鄭部長請教:
一、NCC表示將強制在黃金時段播放本土節目,但是目前台灣電視的營運經濟條件,無論是占無線有線電視台收入最大宗的「廣告」,或是有線頻道來自系統台的「收視費」,都在持續往下探。今年廣告電視廣告約比去年流失超過50億,而有線電視退訂率一年大約10%,一年損失20億,其中一半是付給頻道授權,未來有線頻道的收視費預估減少10億。加上可輕易買到的網路機上盒,如小米盒子、apple TV等等,這些功能不一,但只要插上網路線,就可收看各地的節目,面對網路興起,電視產業將進入「倒閉期」,文化部該如何應對?
二、各地方搶蓋影視基地,如霧峰中台灣影視基地已經編列預算、開始動工了,台南也在李安導演的建議下,也在規劃「沙崙國際影城」。此外,台南賴清德市長也答應魏德聖導演將在安南區天馬電台原址設影城,新北也在建置新莊國家電影中心、待國家電影中心完成後也將開始籌建台影園區。此外,桃園、高雄也有意建置影視基地。各縣市搶蓋影視基地,彼此有無衝突?日後誰來管?是否會像台中歌劇院一樣,蓋好就送給文化部管理?
三、文化實驗室預定用地,也就是空總基地目前還是由國有財產署管轄,截至目前尚未辦理用地移撥作業。且文化實驗室計畫尚無具體規劃,明年就編列近1億元巨額預算,卻無法提供具體明確之預算明細與基準,且文化實驗室與文創院籌設計畫預算合併編列,已違反預算法規定。
絕對支持文化產業的發展,也鼓勵各種文化振興方案,但國家的發展計畫絕不能流於作文比賽,僅有優美的詞句便要預算投入,對此一定謹慎把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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